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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实施办法(暂行)》解读

Date:2019-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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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规范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的实施及监督,切实维护空中电波秩序,2018年12月2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实施办法(暂行)》(下称《办法》)。为了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负责人对《办法》内容进行了解读。


问:为什么要制定《办法》?


答:近年来,随着无线电技术应用的快速发展,无线电发射设备被广泛使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目前,我国通过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进关核准、核发无线电台(站)执照及事中事后监管等措施,实现了对无线电发射设备生产、进口、使用环节的管理。但在市场流通环节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市场上仍有大量“黑广播”“伪基站”等非法无线电发射设备在销售。为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无线电干扰、维护空中电波秩序,2016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在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制度基础上,增加了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的有关规定,并增设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在销售环节加强对无线电发射设备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


《条例》修订实施以来,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积极落实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制度,但在具体办理程序、内容、方式等方面存在差异,给市场经营主体带来不便。为统一和规范全国范围内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的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办法》,明确销售备案的实施标准。同时,为了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为市场经营主体提供更好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业和信息化部还建立了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信息平台,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市场经营主体可实现全程网上快捷办理和自动核验,公众也可实时查询备案数据,为无线电发射设备事中事后监管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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